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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有网友发帖称他在张北草原天路“被骡子远距离碰瓷”。网帖称,周日上午当事人在张北草原天路骑摩托车游玩时,被当地一位大爷以吓到自家骡子为由,索赔一万元。后来经过协商,赔偿给大爷4500元。事件一经爆料,立即引发大量关注。骡子的主人对北京青年报记者否认“因骡子受惊索赔一万元”说法,他表示,事件是因游客在嬉戏过程中吓到骡子,继而导致骡子受伤残废才要求对方赔偿。
被骡子“碰瓷”?
8月20日,一名网友在网上发布微博称,自己到河北张家口张北草原天路旅游,在骑沙滩摩托车的时候,远距离被一头骡子“碰瓷”,随后引起网友热议。
21日下午,北青报联系到了事件爆料人璐璐(化名)。璐璐称,事件发生时,摩托车距离骡子大概还有100米左右的距离,但骡子的主人坚持骡子被吓到了。璐璐称,她的摩托车没有直接接触骡子。璐璐称,她租借摩托车时,没有得到“不要离骡子太近”之类的提醒。
主人称骡子受伤残废
但骡子的主人高大爷不承认璐璐在微博上的说法,他表示索赔并非因为骡子受惊,“而是把骡子弄坏了”。
高大爷介绍说,他的骡子当天受伤后站都站不起来,也不吃草,“不是单纯吓一吓的事,骡子的腿和鼻子都受伤了”。据他介绍,事发时璐璐一行人骑着摩托车围着骡子打转儿,导致骡子受惊后摔倒,“摩托车围着骡子转,他们在那儿招手、拍照、看热闹”。
在采访中,高大爷向北青报记者确认了两个细节,第一是摩托车没有直接撞到骡子,第二是璐璐等人没有打到骡子,“骡子受惊是真的,但问题是它受惊后摔了跟头,残废了。”高大爷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这头残废的骡子只能卖给肉厂,卖了4000元左右,“我一头好骡子可以卖一万多呢,卖肉不值钱。”
据他介绍,家里就养了这一头骡子,已经养了八九年,是干农活的牲畜,“现在家里庄稼还没有收,家里老爷子都气病了。” 高大爷对于璐璐在微博上的说法表示气愤,“他们怎么能这么说?还说我讹钱?你说哪有拿牲畜取乐的?”
北青报记者咨询一位牲畜贩子得知,作为农畜的骡子价格较高,3岁骡子的市场价大约在1.3万元左右,“八九岁的比较便宜,大概也要8000元吧”。
警方认定驱车追赶骡子致伤
22日下午,河北张家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传“骡子讹人”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2017年8月20日上午10时许,张北县公安局小二台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天路小二台镇韭菜沟行政村边墙里自然村有游客因骑沙地摩托车吓到村民骡子与村民发生纠纷。
接警后,值班教导员张有与协警张帅驱车赶往现场,后了解情况如下:安徽游客陈某等人早上租沙滩摩托看日出,在一坡地遇见一匹被缰绳拴着的骡子正在吃草,因感觉新奇,遂骑摩托车追赶骡子并拍照,受惊的骡子绕着缰绳不断奔跑,该村村支书李江路过看到后,电话通知了骡子主人高某,高某查看骡子伤情后,要求游客赔偿。
据警方通报,骡子鼻梁处因绕着缰绳奔跑,被勒了很深的一道划痕,后腿也因奔跑摔倒,走路已瘸。
通报提到,现场民警初步判断该案为民事纠纷,非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但双方均表示要求民警调解。至于网传“拦车照片”,系民警与双方协商时,高某母亲在看过骡子受伤的情况后,因心疼骡子,坐在警车旁和警车内驾驶员以及向围观的人哭诉,并没有拦截警车。
通报显示,游客陈某等人称他们确实到过骡子旁边,骡子来回奔跑,他们观看并拍照,愿意赔偿2000元。但骡主称该骡子的市场价为一万元,让游客赔偿一万元,骡子归游客,游客不同意。后村民建议找个牲畜贩子作一下价,然后再协商赔偿问题,游客也不同意。民警随后对骡主做了大量工作,骡主说按照骡子的市场行情,最少给9500元。民警将骡主诉求告诉游客后,游客不同意,又亲自和骡主协商,之后游客与骡主自行达成调解,由游客赔偿骡子主人4500元,骡子由骡主自行处理。
文/本报记者 孔令晗